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实施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8〕1285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各县区发改局要会同建设、城管等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建设、城镇供热等专项规划以及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等情况,以钢铁、建材、石化、发电、污水处理等有低品位余热资源的工业企业为重点,对本辖区(县)内的低品位余热资源进行详细排查摸底,并认真填写调查表(省文件附件1、2),为制定经济可行的供热改造计划提供有效依据。
(二)制定方案。各县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衔接供热需求、余热资源和管网建设,谋划实施一批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项目,并研究制定本县区到2020年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作方案,明确技术路径、运管模式,建设互联互保安全系统,实现节能削煤和清洁取暖双赢。
(三)协同推进。各县区发改、建设和城管等部门要把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作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和节能削煤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在有优质可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的县区,将低品位余热供暖项目作为优选方式,纳入当地供热专项规划和清洁取暖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低品位余热供暖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支持。
各县区、开发区于12月16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调查表(省文件附件1、2)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关于加快实施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8〕1285号)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