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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告失效的节能(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
录入日期: 2018-12-03
来源: 市发改委          点击量: 348

我省通告失效的节能(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

 

近日,省发布关于部分项目节能(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失效的通告。

据悉,2014-2016年期间,省发改委经审查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项目、石家庄良村热电二期热电联产项目、武安新峰煤制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华三河电厂三期工程、大唐国际怀来热电厂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工程出具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和节能审查意见。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审核。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九条“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规定,省发改委确定上述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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