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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通知
录入日期: 2018-12-10
来源: 本站          点击量: 420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冀钢煤电化办〔2018〕44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设立举报平台

秦皇岛市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级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平台,举报电话:0335-3662727,举报邮箱:qhdcyk@163.com,可采取留言、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举报。各有关县区要参照省市做法,设立本辖区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平台,开通举报电话、邮箱等,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举报核查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举报核查制度,对本辖区内发现的钢铁产能违法违规线索认真核查。

1、国家和省级举报平台交办的钢铁产能违法违规线索,市级平台负责组织实地核查或委托属地政府专项核查,各县区政府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核查确认等工作。

2、市级举报平台和相关部门受理的钢铁产能违法违规线索,原则上委托属地政府组织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区政府核查处理后仍有举报的,秦皇岛市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市直部门和专家组织专项核查。

3、属地政府接到的钢铁产能违法违规举报线索,由当地自行核查、处理,并报市级举报平台备案。

三、严肃追责问责

经核查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成立的,对相关企业依法依规依程序严厉惩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一问责八清理”要求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逐级向上报告。

附: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钢铁煤炭火电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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