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燃煤发电机组专项节能监察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25日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据悉,本次监察范围为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包括纯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和自备机组,重点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能耗情况进行核查。监察内容包括:一是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使用淘汰工艺、设备情况。三是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余热资源利用情况。
我省启动燃煤发电机组专项节能监察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25日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据悉,本次监察范围为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包括纯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和自备机组,重点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能耗情况进行核查。监察内容包括:一是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使用淘汰工艺、设备情况。三是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余热资源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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