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推进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为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做出规定。
据悉,通知要求,各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底前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实施。同时,要将今年以来国家部署的各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得挪作他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降价措施平稳实施;要认真开展降价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