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央企合作项目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重点监测项目清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6月19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央企合作项目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重点监测项目清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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