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水泥企业可比水泥(熟料)综合电耗专项监察结果的通告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361号)要求,依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6〕139号),2017年5月4日至6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组织全省节能监察机构对2016年全省201家水泥企业可比水泥(熟料)电耗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现将河北省水泥企业可比综合电耗及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邯郸市新市水建材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大境门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国丰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市第一水泥厂、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邯郸市鼓兴水泥厂等7家未达标企业要加快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能耗管理,并于6个月内整改到位。
附件:2016年河北省水泥企业可比水泥(熟料)综合电耗及达标情况.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