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专项监察结果的通告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438号)要求,依据《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2137-2014)》,2017年5月8日至7月15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全省节能监察机构对2016年全省钢铁企业粗钢生产的烧结、球团、高炉、转炉工序能耗情况开展了节能专项监察。现将2016年河北省钢铁企业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及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顺兴钢铁有限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等2家未达标企业要加快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能耗管理,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附件:2016年河北省钢铁企业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及达标情况.xls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