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局2016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定于9月-10月开展粮油质检员和粮油保管员中级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粮油质量检验员和粮油保管员中级工培训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人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鉴定时间
粮油质检员培训班,
粮油保管员培训班,
三、各项费用及要求
1、培训费:600元/人。鉴定费:235元/人。食宿费:130元/天(报到另收)。粮油保管员教材费:45元/册。粮油质检员教材费:101元/套。
合计:粮油保管员880/人;粮油质检员936/人
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4)内容填写要准确完整,一式2份加贴照片,另交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3、各单位于
帐号名称:河北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家庄交通银行体育南大街支行
账号:131080200018000395252
四、培训鉴定地点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246号河北省粮食局休养所(乘车路线:北戴河火车站乘5路车到北四路站下车东行
联系人:李珊珊
电话:0335—4041676 0335—7521088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卫静 宋鹏 0311-85817726 0311-86571001
传真:0311-85813322 电子信箱:87388519@qq.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油信息中心 宋鹏收 邮编:05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