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秋粮收购工作已陆续展开,按省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秋粮收购市场秩序,我委于11月初由主任带队对各县区中央粮食企业、地方粮食企业、跨地区收购粮食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进行检查,坚决纠正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行为。同时,对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和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时间将一直持续到2017年3月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