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集中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培训。12月13日下午,在市民中心8304会议室,市发改委组织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和社会粮食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集中开展了一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试行)》《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问责暂行办法》《河北省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库存管理办法(暂行)》等粮食法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依法管粮、依法治粮及粮食企业合法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粮食购销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粮食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