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价费字〔2017〕49号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卢龙县中学学生住宿费
收费标准的批复
卢龙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卢龙县中学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实地考查和成本测算,现批复如下:卢龙县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8人间230元/生•学期,该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需重新申请正式标准。该标准从2017年9月份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并严格进行公示。
此复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7年8月9日
抄送:河北省物价局,市政府,市教育局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