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价费字〔2018〕96号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北戴河怪楼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怪楼公园停车场:
你场《关于北戴河怪楼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规定,该停车场已在北戴河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出具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通知书(北停备字〔2018〕019号),经对其76个停车位现场勘察,现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该停车场执行计次收费标准,即:旺季(“五•一”假期开始至“十•一”假期结束)小型车20元/次,大型车30元/次;淡季(“十•一”假期结束后至次年“五•一”假期开始前)小型车10元/次,大型车20元/次;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以12小时为限,白天和夜间执行统一标准。
二、该收费标准自2018年6月15日起执行。如超过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备案通知书备案有效期未重新备案,则此批复自行废止。
三、停车场应按批复标准收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如不能按要求履行批复规定,物价部门将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此复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8年6月14日
抄送:北戴河区物价局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