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价成字[2018]定期成本监审第002号
成本监审报告书
监审项目: 管道天然气成本
单位名称: 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类别: 国营企业
法人代表: 周柏林
单位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15号
监审机构(章)
二0一八年七月三日
管道天然气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18年5月31日— 7月3日,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对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燃气总公司,2015年12月吸收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注资,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下设储供分公司、压缩天然气分公司、供应分公司、营业管理分公司、燃气执法大队、设计所及北戴河燃气公司、山海关燃气公司、北戴河新区燃气公司三家子公司。
按照我市燃气发展的总体规划,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自2008年7月正式启动。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杜庄门站1座,制气厂高中压调压站及CNG加气母站1座,4.0MPa高压管道11Km, 1.6Mpa次高压管道20Km,山北两区高压管线、后方配套设施和SCADA系统等,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2010年1月正式运行。
二、成本监审项目
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
三、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4、《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成本监审程序
1、接受任务
2、成立成本审核调查组
3、通知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成本资料
4、制定具体审核计划
5、分析研究成本资料并开展实地调查审核
6、进行核算得出审核结论
7、与被审核单位领导交换意见
8、出具正式监审报告
五、成本监审方法
1、职工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中关于燃气行业定员的要求。审核标准:核减不核增,未超员的,据实核定。
2、职工工资按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燃气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核定,2017年我市燃气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70951.00元,如企业实际工资水平低于2017年我市燃气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按实际工资计入;高于2017年我市燃气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按该标准核定后计入。
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的缴纳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缴纳比例按国家或我市规定的比例确定。如企业实际缴纳数额低于规定数额,按实际数额计入,高于规定数额按国家或我市规定的比例确定后计入。
4、材料费、动力费、通讯费、差旅费、取暖费、运输费等费用经核实无误后,计入成本。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依据城市供气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确定。
其中,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中规定:未经有权限的行业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市政管网;政府无偿投入、政府补助、社会无偿投入、无偿接收形成的固定资产;向用户收取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建筑区规划内业主共有和专有资产;从企业分离出去的辅业、多种经营等资产;不能提供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资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纳入核定范围。
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分类折旧,其中机械设备、专用设备、10-14年、房屋及建筑物30-40年,电子设备8-12年、办公设备5-8年、运输设备6-12年,净残值按5%计算。
6、业务招待费,按全年收入净额分段限额累加计算(限额比为: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为5‰,1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的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的为2‰,1亿元以上的为1‰)。凡应在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在管理费中一律予以剔除。
7、以2017年该公司审计报告、报表为依据,核定2017年成本。
六、成本监审情况
(一)2017年购气量及售气成本的核定
1、根据该公司2017年实际情况,购入管道天然气量为30174.23万m3,年购气金额为(根据中石油政策,将管疏费直接计入价格中):30174.23万m3*1.79元=53970.41万元。
2、购入液化天然气量为891.26万m3,年购气金额为891.26万m3*3.27元=2914.36万元。
3、购入压缩天然气量为14.13万m3,年购气金额为14.13万m3*2.70元=38.19万元。
按照2017年实际发生额核定购气总量为31079.62万m3,购气总金额为53970.41万元+2914.36万元+38.19万元=56922.96万元。
(二)购销计量差的核定
按照实际情况2017年总购气量为31079.62万m3,年总销售量为30097.46万m3,经审核2017年,管网损失为年初库存量146.55万m3+购气量31079.62万m3-总销售量30097.46万m3-年末库存量55.94万m3=1072.77万m3该项数据未超过规定比例,按实际发生数核准。
售气平均成本为56922.96万元/30097.46万m3=1.89元/ m3。
2017年该公司实际售气量25353.64万m3,售气总成本为25353.64万m3*1.89元/ m3=47918.38万元。
(三)输配成本的核定
1、工资额的核定
该公司2017年全年在岗职工人数为1358人,其中生产人员占总人数51%,为693人, (以下生产费用人员成本均按照此比例分摊)。 该公司工资实际发生额为9528.15万元,未超出2017年燃气行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因此审核生产人员工资为4862.30万元(本报告中工资成本均以此方法计算)。
2、福利三项费及社会保障费的审定
(1)福利三项费用的审定。福利三项费用是指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三项合计17.5%。燃气公司2017年福利三项费用发生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经审核,2017年该项费用合计为531.42万元。
(2)社会保障费用的审定。社会保障费用即: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分别占工资总额的20%、2%、1%、0.6%、7.5%、12%、燃气公司2017年此项费用发生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根据2017年实际发生情况核定:合计1762.23万元。
经核定福利三项费及社会保障费总额为2293.65万元。
3、生产类固定资产折旧
经审核,该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总额52858.81万元(其中燃气管道46006.79万元,在折旧费中不予核算),计提折旧额为646.05万元。
4、修理费的核定
经审核,核定该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2017年修理费1321.45万元。
5、销售费用的核定
按照相关规定该项费用合计1685.31万元。
(1)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能源费459.76万元。
(2)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租赁费315.31万元。
(3)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广告费15.86万元。
(4)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差旅费21.72万元。
(5)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办公费41.75万元。
(6)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安全生产费30.11万元。
(7)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5万元。
(8)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车辆费167.93万元。
(9)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资料费3.09万元。
(10)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劳务派遣费506.61万元。
(11)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实验检验费76.04万元。
(12)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低值易耗品摊销费38.56万元。
(13) 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其他费用7.52万元。
6、期间费用的核定
(1)工资额的核定
该公司管理人员占总人数45%,为611人。其他人员,占总人数4%,为54人(以下管理费用人员成本均按照此比例分摊)。管理人员工资为4286.97万元,其他人员工资为378.88万元,总计4665.85万元。
(2)福利三项费及社会保障费的审定
①福利三项费用的审定。福利三项费用是指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三项合计17.5%。燃气公司2017年福利三项费用发生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经审核,2017年管理人员福利费用为468.90万元,其他人员福利费用为41.68万元。合计510.58万元。
②社会保障费用的审定。社会保障费用即: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分别占工资总额的20%、2%、1%、0.6%、7.5%、12%、燃气公司2017年此项费用发生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根据2017年实际发生情况核定:合计1692.95万元,其中管理人员1554.75万元,其他人员138.20万元。
经核定福利三项费及社会保障费总额为2203.53万元。
7、管理类固定资产折旧
经审核,该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总额1606.71万元,计提折旧额为102.29万元。
8、修理费的核定
经审核,核定该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2017年修理费32.15万元。
9、管理费用的核定
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管理费2151.19万元;
①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财务费-72.77万元。
②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保险费27.42万元。
③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能源费27.52万元。
④经审核,该公司2017年业务招待费15.11万元。
⑤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会议费5.98万元。
⑥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差旅费34.14万元。
⑦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办公费80.54万元。
⑧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广告费7.86万元。
⑨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车辆费44.45万元。
⑩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安全生产费15.86万元。
⑪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营业外税金及附加124.10万元。
⑫审定该公司2017年租赁费1784.3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额420.86万元,待审批款项1363.44万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成本。
⑬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其他费用56.68万元。
10、应核减项目的审核
按2017年实际发生额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2.38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867.09万元,经审核应核减项目总金额为:1879.47万元。
经核算,输配总成本为18084.30万元。
输配平均成本为:输配总成本18084.30万元/售气量25353.64万m3 =0.71元/m3 。
七、成本监审结论
(1)经核算购气平均成本为1.89元/m3。
(2)经核算输配平均成本为0.71元/m3。
(3)经审核,秦皇岛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管道天然气供气总成本66002.68万元,单位供气成本2.60元/ m3;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此次审核以2017年审计报告、企业报表为依据;此报告中不包含北戴河燃气公司、山海关燃气公司、北戴河新区燃气公司三家子公司购气量及发生费用。
(二)参加审核的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没有利益关系。
(三)本报告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五)本成本监审报告只在本年度内有效。
附: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表
成本审核人员:
秦皇岛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