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经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573号)相关规定,现将《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汇总了当前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各执收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及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收费。凡收费行为与《目录清单》规定不符的,须及时予以更正。
三、本市将建立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将按最新规定执行,并及时通过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qhd.gov.cn)更新公布目录清单内容。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