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秦皇岛市绿色发展,市发改委将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作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重要举措,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组织优选企业,开展全市整县区屋顶光伏资源调研,协调企业与县区对接,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推动我市整县区屋顶光伏试点项目。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入选开发试点名单。
我市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将采取政府与投资企业共同合作建设的开发模式,综合考虑收益分配。按照试点要求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党政机关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