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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结构专班积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
录入日期: 2021-10-25
来源: 市发改委          点击量: 1004


为了扎实推进“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进展,优化经济结构专班积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

一、强化法规支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排污许可管理、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土地管理、爱国卫生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形成行政司法合力。

二、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便于收缴的收费制度。健全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能源消耗超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实行差别电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模式。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力度。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资源税征管协作、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水资源税联合征管,确保取用水户申报管理全覆盖。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市内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

五、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地方标准。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鼓励工业、农业取用水户规范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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