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谋划储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编报2021年省预算内农业基建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农口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1年“三农”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推进工作及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工作,请你们抓紧组织谋划储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编制2021年省预算内农业基建投资建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央预算内项目
(一)重点方向
1.农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区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种业、动植物保护等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依托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集群,完善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
2.水利领域:积极推进实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文基础设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中型水库、其他重点水利工程等方面建设。
3.生态领域:重点推进北方防沙带、海岸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
4.农村领域:继续以县为单位,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二)编报要求
为申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打好基础,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请于8月25日前将2021年拟实施的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完善的,完善后可随时推送入库。
二、省预算内农业基建项目
1.基本条件。按照《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列入2021年计划的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2.筛选原则。筛选项目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一是安排已列入规划与中央投资配套项目;二是重点安排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三是适当安排各口符合支持方向的其他建设项目;四是按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筛选一批备选项目。
3.项目储备。相关省直农口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筛选工作;将项目需求情况分续建、新建和中央投资配套三类,纳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储备,并生成附表。项目信息要填写准确、详实。
4.预算入库。省财政厅预计在10月底关闭预算项目库,为此,待年度计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请有关省直部门将项目信息直接录入财政预算项目库;对需补助市县的项目要提前做好细化工作,保证在省人大批复预算后两个月内全部细化下达。
5.其他事项。为便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对既需省级资金安排又需向下补助市县的项目,要分成两个项目安排;整体资金需求规模参考2020年实际安排情况。
6.报送时间。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不完善的项目可在完善后随时补报。
联系电话:0311-88600082 蔡朝晖(水利、气象)
0311-88600057 武纪成(林业、草原)
0311-88600059 齐继风(农业农村、农业科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