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46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人社部门,认真梳理本市实训基地(院校主导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企业主导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已投入使用的、正在建设的、拟规划建设的三种类型,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符合国家四部门《实施方案》要求,拟申请国家“补贷债”政策支持的实训基地,请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关于印发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464号).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