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正文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录入日期: 2023-09-05
来源: 市发改委          点击量: 128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七厅局印发的《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冀环综合〔202324号)文件要求,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0〕—7)及我委三定方案,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解如下:

1.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协调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淘汰火电落后产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科室:产业科、能源科)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责任科室:能源科)

3.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组织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牵头科室:环资科)

4.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保障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责任科室:环资科、能源科、经济运行科)

5.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责任科室:环资科)

6.负责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组织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责任科室:价格科)

7.负责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责任科室:环资科)

8.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牵头科室:产业科)

9.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牵头科室:环资科)

10.做好市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事项的统筹协调。(牵头科室:环资科)




下一篇】   以节能创新锻造产业优势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联系电话:0335-3662700
Copyright 2010-2015 QinHuangDaoFagaiwe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6号 冀ICP备11000529     安全检测     网站识别码:1303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