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有效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合理用水,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冀发改价调规〔2022〕4号),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冀价水〔2018〕71号)等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秦皇岛市城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 话:0335-365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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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请寄至: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8404房间(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