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秦皇岛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市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根据《秦皇岛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秦营商办〔2026〕1号)有关规定,经初步推荐、初审反馈、正式推荐、复审公示等评选程序,拟表彰5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日至6月8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公示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监督电话:0335-3923337
秦皇岛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