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项目的通知》,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项目应是与省政府签订长期全面合作协议的院校同省内省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合作项目或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及科技转化平台项目(项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规模,有固定的场所,企业效益好,有发展后劲,有承担项目的能力;选报项目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包括现代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化工医药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的实用技术项目。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