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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录入日期: 2017-07-28
来源:          点击量: 554
市发改委2017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实施对象
1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书面审查、现场检查 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
2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 书面审查、现场检查 1.秋粮收购专项检查。2.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 企业等
3 重点建设项目稽察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书面审查、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主要环节、主要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竣工验收等。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4 节能监督监察 市发改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北省第三十届人民代表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于2006年5月24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3、《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7号令,2008年1月7日省政府第93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4、《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1999〕第7号,1999年3月10日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 日起施行。 书面审查、现场检查 省、市主管部门文件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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