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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
录入日期: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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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总体部署,市政府各部门编制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开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通过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公开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16年版)》。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创新举措,及时完成本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公务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理。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要按照“能进则进、宜进则进”原则,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各部门办理的,要推行一窗受理和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附件:

1.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710/20170710052207_42220.doc                                  

2.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16年版)

见下文

 

 

                             2017年6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2--2--秦政办字【2017】102号秦皇岛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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