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关于印发<2025年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秦市监函〔2025〕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对我市部分用能单位、节能咨询服务单位和2021年以来已建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节能监察。
本次节能监察工作由市节能中心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监察对象和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同时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节能监察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市节能中心完成好本次监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