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河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规范性和专业性,10月31日上午,价格认定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培训会。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黄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价格认定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
会议重点围绕《条例》的总则、认定程序、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领学,让参训人员全面了解掌握此次《条例》修订的内容和重大意义,从而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定人员通过学习《条例》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做价格认定工作的行家里手。一是进一步校准各自工作的“坐标系”“方位图”,举一反三固强补弱,把今年工作干得更有起色,努力实现进步进位;二是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三涉一调”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奋战四季度,持续保持价格认定事项和价格争议调解案件“零失误”,为各级提出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公共服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好价格认定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价格认定工作职责;四是落实好《重大和突发事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应急机制方案》,规范我市应急价格认定行为,为重大、繁杂、疑难价格认定事项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此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暨价格认定业务培训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注重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下一步,市价格认定中心将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围绕发展改革工作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奋勇争先,夯实价格认定工作基础,持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严格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行为,为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价格认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