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咨询 >>政务咨询回复
留言受理情况统计:本月共收到来信1件,已办结1件。
发信人:***        留言日期:2024-12-24 15:04:14
留言标题:
关于空置房电梯费和供水二次加压费的收取
留言内容:
您好! 我在紫城半岛有一套房,始终没有居住,千恒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有:物业费、电梯和供水二次加压费等,以上费用均按照空置房优惠比例收取。我想咨询的是,我没有居住,物业费按规定应该缴纳,但是电梯和自来水我根本就不用,是不是不用缴纳? 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日期:2024-12-26 11:11:43  您好,针对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电梯电费和二次供水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同楼层或不同面积应有明显区别,其中,费用最高的用户不超过0.35元/平米/月。


发信人:***        留言日期:2024-11-06 11:59:01
留言标题: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流程
留言内容: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流程是什么?到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请详细告知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日期:2024-11-07 14:26:17  您好,感谢您对市发改委的关注。针对您咨询问题,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备案为属地管理,先到公安部门取得停车场相关手续后,到所属辖区发改价格部门备案。


发信人:***        留言日期:2024-10-28 16:01:33
留言标题:
自来水收费标准
留言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收取自来水的收费标准文件,希望可以发给我一下。我的邮箱:chenhui110123@163.com
回复内容:
答复日期:2024-10-29 10:52:25  您好,针对您咨询问题,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文件已经公开对外发布,您可登陆互联网搜索《秦皇岛市关于调整城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2018年文件)即可查询。


当前页:1/3088条记录 每页3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联系电话:0335-3662700
Copyright 2010-2015 QinHuangDaoFagaiwe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6号 冀ICP备11000529     安全检测     网站识别码:1303000025